开云官网:百日行动 货车驾驶员非法加装射灯记9分罚200元!
发布时间:2022-10-25 18:48 浏览次数:次
9月2日21时许,渝北交巡警在沙草路开展货车整治时,一辆红色重型货车缓慢驶来,该车车头中间散发出刺眼的白光,车牌号根本无法看清。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;经检查,民警发现该车前后车牌上方各安装了一个LED强光射灯。
经询问,该车驾驶员李某怕在路上被抓拍,便自行购买了两个LED强光射灯加装在大货车的前后车牌号上方,夜间行车时就开启LED灯,以此躲避电子监控抓拍。
私自加装射灯危害极大,加装的强光灯不仅涉嫌故意遮挡号牌,还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视觉模糊,容易酿成交通事故,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。
民警责令李某立即拆除加装的LED射灯,并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、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,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9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4、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、折断、油漆脱落的,影响号牌上汉字、字母或者数字识认。
1、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、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、涂抹、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、数字、字母。
交巡警提醒:私自加装LED射灯属于违法行为,广大驾驶员要引以为戒,切莫心存侥幸,以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查处,共同维护交通出行环境的安全和畅通。